我有個親戚,退休之後最常說的一句話是:「我的房子付清了,不愁吃穿。」
他說這話的時候帶著某種篤定,好像有房子這件事本身,就是一種不會失效的保障。這種想法在台灣非常普遍,我自己也曾經覺得理所當然,直到後來開始比較認真地看這件事,才慢慢發現它的邏輯沒有那麼簡單。
房子確實是資產,這一點沒有疑問,但資產和可以花的錢之間,有一段很現實的距離。
「有房就安心」這個觀念從哪裡來?
這個問題我在另一篇文章裡有比較完整的討論,這裡就不重複展開了。
簡單說,台灣「有房等於安心」的觀念,很大一部分來自戰後嬰兒潮那個世代的真實經歷,那個年代通膨高、城市化快、房價漲得飛快,買房確實是對抗通膨、累積資產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,讓那個世代的人對房子形成了非常深的信任,然後把這個信任傳給了下一代。
但那套邏輯所依賴的條件,很多到現在都已經不一樣了,這件事值得認真重新想一次。
(延伸閱讀:通膨時代,房子還算保值嗎?)
以房養老是什麼?
「以房養老」這個詞聽起來很直覺,就是靠房子支撐退休生活,放到台灣目前的制度裡,比較精準的說法是「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」,也就是把自己既有的不動產設定抵押給銀行,由銀行在貸款期間按月撥付一筆資金,作為退休或安養生活的補充現金流。
一般的房貸邏輯是這樣的:向銀行借錢買房,然後每個月還款,慢慢地房子從「銀行的」變成「自己的」。
以房養老的邏輯是反過來的,把一間自有房屋抵押給銀行,銀行依房屋鑑估價值、貸款成數、申請年齡、貸款年限與利率,計算每月撥付金額,貸款期間仍可以住在原本的房子裡,但一旦貸款期滿、契約終止或借款人身故,就會進入清償或處分程序。
期滿或借款人過世後,繼承人通常可以選擇清償貸款、出售房屋還款,或與銀行協商其他處理方式。如果沒有清償,銀行可能依法處分抵押房屋。若出售或拍賣後還有剩餘,通常會返還給借款人或繼承人;若不足清償,是否還會追償其他財產,必須看各家銀行的契約條款,不能一概而論。
聽起來不錯,對嗎?房子還是住著,每個月多了一筆收入,退休生活多了一層支撐。這個機制的設計確實有它的道理,但實際操作起來,有幾個地方比想像中麻煩。
台灣現在的方案長什麼樣?
台灣的以房養老可以分成兩段看:早期政府在 2013 年推過社福性質的「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試辦方案」,條件較嚴格;目前市場上較常見的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,則是從 2015 年合作金庫開辦後逐步擴大,後續臺灣土地銀行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臺灣銀行等陸續加入。
申請條件依銀行而異,通常會看申請年齡、信用狀況、行為能力、房屋是否由借款人單獨或完整持有、產權是否清楚、是否已有其他設定,以及是否符合銀行對自住用途、屋齡、地段與貸款年限的規定,實際條件要以各銀行當下公告與核貸結果為準。
每個月能領多少,取決於幾個變數:房子的鑑估價值、申請人的年齡、選擇的貸款年限,以及當時的利率。貸款年限依銀行方案而定,常見為 10 年到 30 年左右,少數銀行最長可到 35 年,年限也可能受「申請人年齡加計貸款期間」或「屋齡加計貸款期間」限制,年限越短每月可領越多,反之越長每月越少,但現金流期間較久。
據 2026 年 4 月媒體轉述金管會統計,截至 2026 年 3 月底,國內 16 家國銀累積核貸件數為 10,663 件,核貸額度約 628 億元,首季新增 323 件、23.6 億元,件數季增約 3.1%,合作金庫申辦件數最多,土地銀行第二,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也都有承辦。從地區分布來看,北北基占了將近五成的件數、將近七成的金額,反映了台北房子價值比較高、能申請到的額度也相對大;不過今年首季成長最快的是中彰投地區,以房養老不再只是台北人的選項。
不過即便如此,申請比例仍然偏低,若用 2026 年 3 月底 65 歲以上人口約 472 萬人粗略比較,累積核貸件數約只占老年人口的 0.23%,仍是很小眾的工具。申請比例偏低的原因可能很多,包括民眾對制度不熟悉、家庭繼承期待、擔心房屋處分、實際試算後每月撥款金額不如預期,以及不同銀行對房屋條件與年限的限制。
聽起來好用,實際上卡在哪?
這裡有幾個現實的問題,不得不說。
銀行的估值,通常比想像中保守,銀行鑑估房屋的邏輯,不是要給出最高的價值,而是要控制自己的風險,所以鑑估價通常會低於屋主心目中的市價,有時候差距還不小,也意味著能借到的基礎金額,從一開始就被壓了下來。
利息和已撥款本金會累積,以房養老不是免費領錢,而是一筆逐月動用的貸款,隨著已撥款本金增加、利息累積,每月實領金額或未償餘額都可能受到影響,不同銀行的利息內扣、掛帳或繳息方式不完全相同,試算時一定要看清楚「實領金額」和「累積債務」的變化。
年限到了,領完就沒了,目前商業型以房養老多為固定貸款年限,期滿之後就不再撥款,但人可能還健在,生活費還是要花,年限越短每月可領越多,越長每月越少但能撐得久,如何在每月金額與現金流期間之間取得平衡,是申請前最值得仔細試算的事。
房子不會一開始就變成銀行的,但它會背上一筆需要清償的債務,以房養老只是把房子設定抵押,貸款期間所有權仍在借款人名下,但當契約期滿、借款人過世或契約終止時,這筆貸款本息就要被處理。繼承人如果想保留房子,就要清償或另行籌資;如果不想或無力清償,房子就可能被出售或拍賣來償還貸款,這才是這個工具真正的情感門檻。
出租收租,算不算另一種以房養老?
很多人想到的另一條路,是不做以房養老貸款,改出租,每個月收租金來補貼退休生活費。
這個思路的邏輯是成立的,但實際算起來,有幾件事要想清楚。
台灣住宅租金報酬率整體偏低,若用主要城市住宅的毛租金報酬率粗估,多半落在 2% 上下,以市值 2,000 萬的房子來說,若抓 2%,一年租金約 40 萬、每月約 3.3 萬,但這還沒扣掉修繕、空租期、稅費、管理成本,也沒有把自己搬出去後的居住成本算進去。這個金額對不同人的意義差很多,如果沒有額外的房租負擔,醫療與照護支出也低,可能就能補上不少生活費。但若人在台北、還要另外租屋、支付醫療或長照費用,緩衝空間就未必有多少。
(延伸閱讀:投資型 vs 自住型房產,買房邏輯完全不同)
更現實的問題是,出租這件事不是被動的,得自己找租客、簽約、處理修繕、面對空租期,年紀大了之後,這些事情的體力和心力成本會比年輕的時候更高。好的租客可以省很多事,但你沒辦法保證每次都遇到好的租客。
另外,把這間房子租出去之後,自己要住哪裡?還是得另外租房子,而且租的地方不一定比收進來的租金便宜,兩者之間的差額才是真正的淨收益。
出租不是不行,但它需要體力去管理,也需要心理準備去面對租屋糾紛,而且在租金報酬率偏低的情況下,它更像是「讓資產不閒置」,而不是一個真正能支撐退休的獨立工具。
賣掉換現金,自己管
第三條路,是財務規劃上常會拿來比較的一種做法,把房子賣掉,拿到一筆現金,再依自己的需求和風險承受度重新配置。
這個方法的優點很明顯,錢由自己掌控,想要穩定的部分放債券或定存,想要長期增值的部分放指數型基金,想要備用的部分留現金,彈性比以房養老大很多。
但它有一個心理門檻:要接受自己不再「有房子」。
對台灣很多人來說,這個接受本身就很難,不只是情感上的,也包括現實上的。賣了房,就要改租房子住,而且沒有人知道自己之後還能活多久、租金會不會漲、自己管錢的能力夠不夠穩定。還有現實面最殘酷的一點,是房東不一定願意租給年紀較大的租客,這點講出來有些殘忍,寫這段的時候,我甚至猶豫該不該寫出來,嗯,但事實就是如此,所以我還是說了。
所以這條路比較適合的人,通常是名下房產已經不只一間,或是持有的房子遠大於自己實際需要的居住空間,或是在財務規劃上已經有一定基礎、清楚自己的風險承受度在哪裡的人。
如果對退休之後的資產配置還沒有想法,先去想清楚那個問題,再決定要不要走這條路。
子女怎麼想這件事?
這是很多父母在考慮以房養老時,心裡一直在想、但不太說出口的事。
台灣很多家庭有一個心照不宣的預期:老家就是老家,是留給孩子的,不是賣掉的,更不是押給銀行的。這個預期不一定明說,但它安靜地存在著,然後在以房養老的討論裡,悄悄成為最大的阻力。
有些子女會直接說不。有些子女不說,但心裡過不去,於是開始每個月補貼父母的生活費,讓父母「不用去做以房養老」,用這種方式維持對房子繼承的預期,也維持某種家庭的平衡。
這件事沒有對錯,但值得父母和子女之間真的坐下來談過一次。
有的父母其實非常不願意成為子女的經濟負擔,以房養老對他們來說是一種不需要開口要錢的尊嚴;有的子女根本不在意那間房子,但從來沒有說出口,讓父母一直誤以為自己的選擇會傷害孩子。
很多時候,家庭裡關於房子的緊張,不是因為房子本身,而是因為大家都在猜測對方的想法,沒有人直接說。
有沒有房子,退休規劃差多少?
說了這麼多,我想在最後把這個問題收斂一下。
房子在退休規劃裡,是一個有重量的資產,但它不是萬能的,也不應該是唯一的。
以房養老是一個工具,出租是一個工具,賣房套現是一個工具,每一個都有它的適用情境,也都有它的限制,沒有哪一種做法是所有人的最佳解,關鍵是在退休前,對自己的財務狀況有夠清楚的了解,手上還有哪些資產,每個月的生活費大概是多少,願意承擔多少不確定性,家人之間的期待是否有對齊過。
如果自己的退休規劃目前幾乎只靠房子撐著,這不一定是錯的,但值得認真問自己一個問題:有一天若需要用這間房子換取流動資金,心理上和財務上都接受得了嗎?
這個問題的答案,比選哪種工具更重要。
至於房子以外的退休資產要怎麼佈局,那是另一個值得單獨討論的話題,有興趣的話可以繼續看。
(延伸閱讀:月薪扣掉房貸之後,該如何用剩下的錢翻身)
我自己也注意到,網路上偶爾會有不婚不生、頂客族或單身族群把以房養老放進退休規劃裡討論。這不一定代表它已經變成主流,但至少說明,退休現金流這件事,已經不只是老了才開始想的問題。
我是南城,這些都是我自己在想退休這件事時,認真想過的問題,長輩的那間房子到底算不算他們的退休保障?他們所謂的「留給兒女」,如果終究不會回老家住,那結局不也是賣掉而已嗎?這個問題我到現在還沒有篤定的答案,如果你有不同的看法或補充,非常歡迎告訴我,如果這篇有幫助,也歡迎持續關注這個網站。
本文撰寫於 2026 年 6 月,文中涉及以房養老方案條件、承辦銀行與申請資格等資訊,相關規定可能隨政策調整而變動,建議在做實際財務決策前,直接向各承辦銀行或政府主管機關確認最新資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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